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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乡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应收债权催收 服务项目的公告
临沧市乡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应收债权催收
服务项目的公告
临沧市乡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拟对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债权进行催收,为有效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应收债权催收工作,降低集团公司的经营风险。结合当前经营发展需要,现通过比选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律师事务所,开展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债权催收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临沧市乡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债权催收项目。
二、项目范围
本次催收的应收债权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各债务人之间因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等各类经济合同所形成的应收债权(具体应收债权清单将在签订委托合同后提供给中选的律师事务所)。
三、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按照我国法律法规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且经营年限在5年以上,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满足服务内容要求的能力、有良好的业绩、在业界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具备完善的律所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专业的债权催收法律服务团队,至少有6名律师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律师在债权债务纠纷处理、诉讼仲裁等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经验。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无重大业务纠纷、无不良从业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具备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架构的且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的,予以优先考虑。
(六)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和案件诉讼代理业绩。
(七)律师事务所在账款催收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涉及诉讼、仲裁的债权催收案件中,具有较高的胜诉率和良好的执行效果。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四、申报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事务所概况、组织架构、人员规模、业务范围等)。
(二)执业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名单、简历、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团队负责人。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3日下午18时止,欢迎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按时进行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比选申请文件应密封并加盖公章,以现场递交纸质材料的方式递交至临沧市乡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云南临沧原生食品有限公司三楼)。
六、中选通知及合同签订
(一)集团公司将在比选评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中选律师事务所发出中选通知书。
(二)中选律师事务所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集团公司签订应收债权催收委托合同并进场工作,合同主要条款将参照比选公告及中选方案确定。
七、保密条款
参与比选的律师事务所应对获取的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信息、商业秘密等予以严格保密,未经集团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在催收过程中,如因律师事务所原因导致信息泄露,给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律师事务所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集团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调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
(二)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临沧市乡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地址:临沧市乡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云南临沧原生食品有限公司三楼)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808692737
临沧市乡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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